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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一七章 野玫瑰营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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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隔一年半,常乐终于心情复杂地回到了故乡,北疆重镇卡塞尔城。

在这里出生和长大时,他是“贱民常乐”;

离开此地投入军校时,他是“平民常斯勒尔”;

如今再回来,他又成了传说中的“侠盗怒风”。

今天还差点出现第四个身份,因为莉莉丝已经自说自话把他当作男朋友,为他编造了一个商人身份,打算引见给父母,还要请他在家吃饭,完全不问他同不同意。

“我明明是个强盗,干嘛说我是商人?”

“哎呀别乱讲话!自己做什么生意的想想清楚,在我爸面前别露馅,否则他不会答应我跟你好!”

“见鬼了!谁想跟你好?”

常乐早就受够了,下车后叫车夫先走,自己陪着莉莉丝遛达了几步。待少女兴冲冲上台阶推门喊了父母,回头再找人时,“男朋友”已经踪影全无。

至于莉莉丝接下来是生气还是哭泣,常乐并不关心,实在不想跟她再纠缠下去。

但这次终究是自己理亏,毁了人家去塞城学裁缝挣钱的计划,所以下一站常乐就到了马里奥商会,找到胖子麦尔斯,打算借胖子的手帮一帮莉莉丝家里。

正好他有个新设想,要在卡塞尔城以北,魔鬼森林之南,建立一座预备营地,万一他位于西南的红山营地卷入战火,可以带部下撤到这里来驻扎。

营地名义上是“难民营”,由麦尔斯出面,以慈善理由进行建设,而且那地方相当荒凉,不属于任何贵族的封地,应该不会有人来干涉。

一旦战争开打,从西边逃来的难民会很多,无论常乐自己是否会进驻,这营地都很有用,至少可以做善事收容难民,自己还能从中招兵。

难民营的建设和管理,就找莉莉丝父女俩来负责,也算给他们一个饭碗,还能培养莉莉丝的责任感,让她学会关怀他人。

常乐在麦尔斯处还存有一千金币,本来用作阿兰父亲的生活费,既然大叔已经在土匪窝里养尊处优,这些钱就改作建设经费,前期建木板房和扎篱笆、挖壕沟之类,应该够用。

麦尔斯见到常乐,老友重逢,自然笑容满面,拉他到内室斟了名酒对饮,聊聊各自近况,他很清楚“天堂匪团”就是常乐的人马,也对常乐从不劫掠马里奥商会充满感激。

但他那张白白胖胖的脸上,除了笑容之外,显然比过去多了不少忧虑,原因不言自明。

其实整个卡塞尔城都是人心惶惶。

尽管战场离卡塞尔城很远,而且城里居民多为商人、工匠和富裕平民,征兵动员一般面对农民,很少轮得到他们,可越有钱的人越怕战乱,在任何时代与地区都是如此。

常乐笑眯眯品了一口美酒,将话题转入重点:

“看你愁眉苦脸的,是不是担心你那些坛坛罐罐,战火一来都打碎了?”

“哪个有钱人不担心?”胖子叹道,“军队杀到敌国土地上,比强盗还狠,那些动员参战的大小贵族,都得自备盔甲武器,又没有军饷,凭什么奋勇杀敌?不就是为了破城之后可以掳掠发财?”

常乐根本不在意帝国此战胜败,用他的话说,叫做“关我鸟事”,可见到胖子如此不乐观,他还是充满好奇:

“你觉得帝国打不赢?斯坦尼斯公爵据说动员了几十万大军!”

胖子叹道:

“人数不能说明什么,菲利普侯爵两百多士兵被你一百个强盗全歼,还是上个月的事吧?帝国已经二十年没打仗,能征善战的老将没剩几个了。”

常乐点了点头,哈维兰帝国扩张期堪称名将如云,可是经过长期和平,如今方丹元帅可能是最后一位名将,还被解除军职回乡种地去了。

而目前帝国在前线的将领都有谁?总司令是斯坦尼斯公爵,尽管也算名将之后,本人却从未正经打过一仗,他儿子韦伯根本是个草包,还忝居少将师长。

不|明真相者可能还对“将门虎子”有点期待,但稍有眼光的人都能看出前景不妙。

想到这里,常乐忽然大笑:

“我想起来了,你和许斯是亲戚,所以许斯到处行贿,让自己分配去管后勤,坚决不肯上战场。”

“对,许斯的表姐嫁给了我,那小家伙聪明得很。”胖子微笑,“他对你可是赞不绝口,还说假如西线由你来做司令官,他对战局就会乐观很多。”

常乐用力摇头:

“夸张了,我也没多少作战经验,要说我比别人强的地方,就是够谨慎,考虑问题比较周密。”

说到这里,开始切入正题,他将自己新建一座营地的计划和盘托出,包括真实用意在内,完全不向麦尔斯隐瞒。

胖子越听越吃惊,举着酒杯忘了喝,两眼瞪得滚圆,直勾勾盯着常乐。

等他全部说完,胖子放下了酒杯,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:

“你这是开什么玩笑?”

这反应相当奇怪,行就是行,不行就是不行,大不了常乐另托别人去做,何至于扯什么“开玩笑”?

“我当然不是开玩笑,这座营地很重要,你的家当也可以挪一些过去,万一战况危急,从那地方穿过刀锋走廊,可以去永冻高原,绝对是避难的好去处!”

“问题是,这样的营地,你已经有一座了!”

“什么?”

这回轮到常乐愣住,他的确已经有一座营地,可是位于塞斯涅克城西南,不在魔鬼森林,胖子这句话反而更像开玩笑。

麦尔斯盯着常乐表情看了片刻,忽然哈哈一笑,决定不再解释,直接起身:

“走,带你去看看你的营地!”

“魔鬼森林?”

“没错!”

出门上车,佣兵伴行护送,常乐就这样由麦尔斯领路,又花半天的时间,抵达了卡塞尔城西北一百公里处。

四周景物很熟悉,去年春天常乐的第一次冒险,目的地正是这里。

此地仍是一片荒原旷野,人烟稀少,动物成群,如果不出意外,这种情景恐怕还能延续几千年。

远处立着一道绿壁,也就是魔鬼森林,绿壁向着高处延伸成为绿海,背|景则是恢弘的魔鬼山脉,顶部高耸入云,并且覆盖着终年不化的积雪。

但也有一点与去年截然不同,那就是多了一个营地!

营地距离森林五公里左右,规模相当可观,乍一看就是座城堡。

看防卫也很森严,哨塔、高墙、壕沟、拒马应有尽有,足以抵挡大群魔兽或者人类军队。

“这……你说这是我的营地?”常乐一跳下马车就已惊呆。

“当然是你的,已经扩建了几次,如果你有需要,还可以再扩建!”

胖子算是回答了问题,可常乐仍然听不懂,扭脸看过去,只见麦尔斯一脸笑容,甚至还表现出几分羡慕,却没有继续解释的打算。

继续走了一段路,来到营地大门外,常乐才看到高悬的招牌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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