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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十八)旧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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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急忙往后一闪,却仍是躲避不及,那肉汤浸着滚油,看似并没怎么冒烟,但淋到身上却是灼人的温度!少年先前正撸着袖子干活,两条手臂*在外,被热油一浇,顿时一片骇人的红色,瞬时就起了好几个大疱!

少年“啊”的一声大叫,便引得好多人围了过来,而操练了一晌午的士兵们也在此时拥进饭堂,怀着看热闹的心态,将东渊和那少年,围在中间。

兵部自带军医,见有人受伤,先不问谁是谁非,已有老方带了药箱奔过来,先给那少年抹上烫伤的药膏。

东渊此时才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,但也不过就是一瞬而过而已。他并不是强凶霸道的人,不过是有点懒,有点不求上进罢了。

烫伤了这个打杂的小厮,他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,但不管怎么样,对方不过是个没有背景的小厮,心想大不了回去让爷爷给赔点钱将这事儿了了,也就算了。

他正想开口,让对方开个价,突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:“蒯将军来了!”

士兵们让出一条路来,身高马大的蒯方挤进了人群里,看到那少年,疾步奔到他跟前,抓起他手臂忿忿道:“长宁!是谁……谁将你伤成这……这样?”

那被烫伤的少年,正是璟华从小贴身服侍的金童长宁!

大战之后,璟华一直留在云梦泽养伤,长宁就跟着天一生水的大部队回了天庭。璟华知自己死生难料,特地嘱咐蒯方将长宁收在“生”部,不用什么官衔,只求让他此生有个依靠,与静安可安心度日即可。

长宁因为是金童,所以看上去永远是一副唇红齿白的少年模样,但其实要比璟华,比玹华的年岁都大得多。蒯方让他在“生”部司了个副都尉的职务,平时甚少到前堂,所以东渊从未见过。

今天恰好前堂有个伙头兵拉了肚子,扔下饭勺就跑,长宁也不讲究官衔,便主动去帮忙,不想碰到东渊,不到时辰就擅自来打饭。

长宁跟着璟华日久,在营中也算是老人,看到他这样惫懒的家伙,不免要出声教训几句,没想到东渊是说不得的少爷脾气,一言不合竟翻脸打人!

此时,东渊见长宁满脸痛愤之色,正怒气冲冲地瞪着自己,对蒯方道:“蒯将军,这是哪里来的新兵!不守规矩不出操外,竟莫名其妙就动手打人!”

蒯方人虽高大,但脾气是四个将军里最好的,对属下向来宽容,极少发火,此时却难忍东渊的恶劣行径,沉着脸道:“到底怎么回事!”

东渊看到蒯方脸色不善,这才害怕起来,道:“我不是故意的,我是不小心打翻了锅子……再说是他先来骂我的!他一个打杂的小厮,凭什么管我!我出不出操,干他何事!”

东渊果真还是情商颇低,他这句话前头还支支吾吾,后面说着说着又嘴硬起来,强词夺理。

长宁被他撩得火冒三丈,冷笑道:“好!今日我倒要看看!是不是殿下不在,连这天一生水都要变了味了?随随便便的新兵都能不出操!不守规矩了!”

蒯方听他提起璟华,心中也是一沉,云梦泽一别后,至今已半年有余,却音讯全无。

她眸色一凛,道:“长宁你……放心,不管大帅在……不在,我们天一生水的规矩都……不会变!这件事,我一定为你做……主!”

她唤来左右,便要将东渊拿下!

这捆灵绳还未捆上,却听到一个斯文的声音吃吃笑了下,温和道:“我不是一直在么?谁说我不在了?”

士兵们闻声赶紧让开一条路来,只见一名白发青年风度翩翩走了进来。

那青年长得极美,忽略那一头扎眼的白发外,其五官可说是极美,美到妖孽,美到邪魅,美到让人不敢正眼相对。

琛华慢慢走进来,见着剑拔弩张的这一群人,未语先笑:“我想今天怎么回事儿,大伙儿饭都不吃,一个个都杵在这儿呢!远远地,就还听到有人说什么大帅在不在的,怎么了?是谁要找我么?”

蒯方自知失言。

她口中的这个大帅,指的当然不是现在的这位,而是前任兵部大帅——轩辕璟华。

璟华少年入伍,在兵部呆了太久,可以说这整个“天一生水”都是他一手创建起来的。他在这里早已深入人心,很多习惯和规矩都已经被当成了金科玉律,不可更改。

但这些规矩其实并没一定的好坏,只是时间久了,约定俗成,大家千百年下来也就都照着做了,从未生过怀疑。

比如璟华他自己睡眠浅,早上很早便醒。于是整个营里也随着他的作息,规定出早操的时间,是在寅时三刻。将士们摸黑起床,先练兵一个时辰,等昴日星君的日冕车开出来之后,才供应早膳。

这其实对那些尚未适应的新兵来讲,实难做到,一个是大半夜的实在起不来,一个是饿着肚子练兵实在是苦不堪言。但头三个月过了,习惯了,也就好了。

毕竟从军么,总得吃些苦头,特别是那些世家子,给他们个下马威,让他们磨褪层皮,这才收得住心。

再比如,璟华写字惯用长锋羊毫,写的是行书小字。这便成了兵部所有文书的通用字体。但字写得好的也就算了,若遇到字写得不好的,这羊毫写小字就十分难控制,不是晕墨多了,就是出现“奎角”。

但兵部所有将士对璟华都无比崇拜,甚至以仿效璟华的字体为荣,排除万难,也争抢着要用那样的毛笔,写出那样的字来。到后来,那种毛笔竟也有了名称,叫做“帅毫”,而璟华的字体,也被誉为“帅体”。

这些,琛华自然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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