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即将开始的败家生活,赵辰充满了期待,可又很头疼。
别看给皇帝当女婿很牛叉,人人见了都叫一声驸马爷。
可有个卵用。
说白了就是入赘,干什么都要看公主的脸色。
就算是同个房,都要经过人家的同意。
“不行,坚决不能娶公主,我堂堂七尺男儿,怎么可能去当上门女婿!”
赵辰打定主意,说什么也不娶公主。
不想娶公主,就把名声搞得更坏更臭,他就不相信皇帝老儿还愿意把女儿嫁给他。
想到这里,赵辰一扫脸上的忧愁,露出得意的笑容。
小侯爵出行,怎么可能少了陪同,特别是赵辰这种败家子弟,自然少不了忠实的狗腿子。
阿旺和阿财连忙跟上,跟着吊儿郎当的赵辰走出镇国侯府。
“少爷,今天去哪?”
阿旺上前,弯着腰,就同一条哈巴狗似地问道。
赵辰看了一眼阿旺,又看了看阿财。
听听这名字,合到一起不就是旺财吗?
不过,还挺符合他们的身份。
可是去哪,赵辰还没想好。
永秦城是南墨帝国的国都,虽然很大,可还真没有原主没有去过的地方。
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,还没到中午,就算是想去青楼,人家还没开门。
按照原主那败家子的性格,这个时辰应该是去酒楼吃饭,下午去青楼,晚上去河边的花船。
“少爷,要不咱们去永盛楼,听说那里举行什么会,应该很热闹!”阿财眯着眼睛,恭敬地说道。
“好,那就去永盛楼!”
赵辰想了半天,也没想起永盛楼是什么地方,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。
“好勒!”
阿财连忙应了一声。
于是,赵辰的前面出现两只螃蟹横行,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,要多嚣张就有多嚣张。
看到他们那摇头晃脑的德行,就让人怒从心生,恨不得上去揍他们一顿。
就算是看不惯又能怎么样,也不看看他们身后跟着谁!
沿街的百姓,纷纷躲避,就好像见到了瘟神一样。
街上的人一看,妈呀,这不是赵辰吗?
他怎么还活着,咋就不淹死他呢!
真是好人不长命,祸害活千年呀!
原主可不就是一个祸害吗?
靠着祖上的蒙荫,再加上父亲是户部尚书,整天游手好闲,欺男霸女,败家无度,无恶不作……
反正没有一个好词能够用到他身上。
毫不夸张地说,他的大名整个南墨帝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
本着纨绔第一,宣扬败家精神,原主一路胡作非为地活到十七岁。
谁让他是功臣之后,就连皇上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只要不是太过份,顶多是抓去大牢关几天,屁事都没有。
朝廷监察御史刘大人,更是多次上书要将赵辰流放边疆。
赵辰一下子就老实了。
整整一个月都没有胡闹,不管见到谁,都是客客气气地,比孙子还孙子。
朝野震动,对于赵辰的浪子回头,给出了高度好评。
可结果,他们错了。
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,监察御史刘大人在回家的路上,被人打得满头大包,七窍流血。
天子脚下,竟然敢对朝廷大臣动手,那还了得,顿时满朝哗然,矛头纷纷指向了赵辰。